本報訊 記者張淑秋 近日,吉林省延吉市紀委在延吉市人民法院召開公開審理典型腐敗案件警示教育大會,原延吉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全某涉嫌貪污、受賄、玩忽職守3項罪名受審。一同受審的還有另外4名涉嫌詐騙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的被告人。
  2011年至2013年,全某利用審批少數民族發展資金項目的職務之便,指示時任該局副局長王某、辦公室主任薑某,單獨或一同對延吉市小營鎮光進村飲水項目、朝陽川鎮八道村養豬生產等項目進行考察後,不認真履行職責,為上述項目申報少數民族發展資金,致使被告人鄭某等4名被告人騙取國家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合計214萬元。此外,全某還侵吞單位賬外資金63700元。
  此案將擇期宣判。
  (原標題:延吉原民宗事務局長涉嫌3罪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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